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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2023年11月17日版本

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须与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一并阅读。

作为伟易达整体监管和治理政策的一部分,我们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正如我们的私隐政策声明中所述,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告知资料当事人(按条例所定义)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个人资料将转移给哪方,以及谁将处理个人资料查阅和改正要求。

本声明原文以英文撰写,可能会翻译成其他语言。如果英文版本和翻译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

1. 所收集之个人资料的种类

一般
一般而言,根据资料当事人与我们之间的关系[1] ,我们将收集及/或持有的个人资料通常包括[2]:

(i) 基本身分及个人资料(例如姓名和性别);
(ii) 联络方式(例如电邮地址和电话号码);及
(iii) 透过cookies所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浏览的网页和所选择的选项)。

资料当事人可自愿提供我们要求的个人资料。但是,如果资料当事人未能提供我们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其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我们可能无法处理资料当事人提出的请求。

客户
对于作为我们客户的资料当事人,我们所收集及/或持有的额外个人资料包括:

(i) 邮寄地址。

客户可自愿提供我们要求的个人资料。但是,如果客户未能提供我们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其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我们可能无法处理客户的订单或无法为客户提供部分服务。

承包商
对于作为我们承包商的资料当事人,我们所收集及/或持有的额外个人资料包括:

(i) 商务地址;
(ii) 商务电话号码;及
(iii) 代表他们行事并代表他们与我们沟通的人士的个人资料。

供应商和业务伙伴可自愿提供我们要求的个人资料。但是,如果供应商或业务伙伴未能提供我们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其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我们可能无法处理有关的商业交易或无法完成有关交易。

求职者
对于作为求职者的资料当事人,我们所收集及/或持有的额外个人资料包括: :

(i) 学历证书和成绩单;
(ii) 工作推荐信;
(iii) 专业团体的会员资格和资历;及
(iv) 职位申请表中提供的其他资料。

求职者通常可自愿提供我们要求的个人资料。但是,在我们处理求职申请前,求职者必须提供某些个人资料。如果求职者未能提供我们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其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该申请可能无法被接受或处理。

员工
对于作为员工的资料当事人,我们所收集及/或持有的额外个人资料包括:

(i) 银行户口号码;
(ii) 医疗或与健康状况相关的资料;及
(iii) 聘任或委任详情及记录。

员工必须在受聘之时以及雇佣关系持续期间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如果员工不提供我们所要求的个人资料,或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完整,我们可能无法履行若干的人力资源、行政和管理职能,包括提供员工福利。

2. 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及保留期限

一般
一般而言,根据资料当事人与我们之间的关系,个人资料将被用作之目的包括:

          (i) 让我们提供货品和服务;
          (ii) 处理查询和投诉;及
          (iii) 与任何上述目的合理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保留个人资料的时间不会超过实现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所需的时间(例如对于收集客户和承包商的个人资料之目的),除非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或允许更长的保留期限。

客户
客户的个人资料将用于之额外目的,包括:

          (i) 一般的市场研究;
          (ii) 促销活动策划;
          (iii) 经资料当事人同意的直接促销;
          (iv) 产品保修注册;及
          (v) 与任何上述目的合理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

承包商
供应商和业务伙伴的个人资料将用于之额外目的,包括:

          (i) 信用评级调查;
          (ii) 生产计划及业务拓展的规划;及
          (iii) 与任何上述目的合理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

求职者
求职者的个人资料将用于之额外目的,包括:

          (i) 评估求职者是否胜任职位空缺或其他合适岗位;
          (ii) 获取参考或推荐;
          (iii) 核实身分和资历;
          (iv) 评定将提供给选定的求职者的初步薪酬和福利待遇;及
          (v) 与任何上述目的合理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

不获取录的求职者的个人资料将于求职申请被拒后的6个月内销毁。

员工
员工的个人资料将用于之额外目的,包括:

          (i) 员工之管理、规划和监督;
          (ii) 管理与聘任或委任相关之薪酬和福利;
          (iii) 准备报税表和法定存档;及
          (iv) 与任何上述目的合理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

员工离职后,我们会保留某些个人资料,保留期限为不超过离职后7年。我们须保留该些个人资料用于提供退休福利及履行法定责任等事宜。

3. 个人资料的转移

一般而言,根据资料当事人与我们之间的关系以及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我们仅在必须时可能将你的个人资料转移至第三方包括:

         (i) 获我们委任提供服务和商品的实体;及
         (ii) 对我们具管辖权的政府、法律、监管、执行或司法机关。

客户
我们可能会将客户的个人资料转移给额外的第三方,包括获我们委任提供以下服务的实体:

         (i) 产品维修和更换服务;及
         (ii) 货运、技术和维护服务。

承包商
我们可能会将承包商的个人资料转移给额外的第三方,包括:

         (i) 银行;及
         (ii) 处理我们与承包商之间业务关系所需登记的机关。

求职者
我们可能会将求职者的个人资料转移给额外的第三方,包括:

         (i) 前雇主和学术机构;及
         (ii) 获我们委任提供背景调查的服务提供者。

员工
我们可能会将员工的个人资料转移给额外的第三方,包括:

         (i) 银行;
         (ii) 保险公司及其代理人;
         (iii) 医疗和牙科服务提供者;
         (iv) 外聘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等服务提供者;及
         (v) 公积金计划的基金管理人或经理人。

4. 查阅资料要求及改正资料要求

资料当事人有权根据条例提出查阅资料或改正资料的要求。所有此类要求应透过邮寄或电邮向我们的保障资料主任发出,联络方式列于本声明末段。

对于查阅资料要求,请向我们发出已填妥的查阅资料要求表格,该表格可从此处获得:https://www.pcpd.org.hk/chinese/publications/files/Dformc.pdf

我们将在你提交请求后的40日内告知结果,如果你的请求被拒绝,我们将提供理由。我们可能就查阅资料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邮寄:
VTech Holdings Limited
香港新界大埔汀角路57号
太平工业中心第1期23楼
伟易达集团
保障资料主任收

电邮:
privacy@vtech.com

备注:

[1]类别:客户、承包商、求职者和员工。

[2]所述例子仅用于说明目的,用于「包括」、「包含」、「特别是」、「例如」或任何类似表述随后的任何词语应被解释为说明性的,并且不应限制这些词语的含义。个人资料的收集及相关目的、保留以及超出例子所述之范畴将遵守条例所载之所有保障资料原则。

私隐政策声明

2023年11月17日版本

VTech Holdings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和关联公司(下称「伟易达」、「我们的」或「我们」)致力保障阁下个人资料的私隐。我们承诺妥善遵守有关个人资料保护的适用法律和法规,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称「条例」)及其所载的保障资料原则(下称「保障资料原则」)。本声明是我们关于如何收集、使用和处理阁下个人资料的政策声明。本声明亦描述了阁下的合法权利,包括阁下行使查阅资料要求及改正资料要求的权利。当阁下浏览我们的网站、使用我们的服务、联络我们或与我们沟通时,阁下可能会向我们提供阁下的个人资料。在向我们提供任何个人资料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声明。

本声明适用于VTech Holdings Limited及其营运之网站,而并不适用于营运于北美、欧洲及若干国家之伟易达关联公司,及特别为相关国家提供之网站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VTech Communications, Inc.及其网站www.vtechphones.com、VTech Electronics North America, L.L.C.及其网站www.vtechkids.com和LeapFrog Enterprises, Inc.及其网站www.leapfrog.com。该等伟易达关联公司及其网站均有其私隐政策,并可于各个网站找到。

我们将透过在本网站发布更新版本来传达本声明的任何重大变更。除非另有说明,变更将从发布之日生效。

本声明原文以英文撰写,可能会翻译成其他语言。如果英文版本和翻译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以英文版本为准。

1. 个人资料的收集

伟易达透过合法和公平的方式收集个人资料用于合法目的。对于特定目的而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就该目的而言,资料属足够但不超乎适度。为了收集资料当事人(条例中定义的「资料当事人」,下称「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我们将通知资料当事人:

  1.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以及个人资料可能被转移到的人士;
  2. 是否必须提供该个人资料或是可自愿提供该个人资料,及(如必须提供该个人资料)他不提供该个人资料的后果;
  3. 资料当事人行使查阅资料要求及改正资料要求的权利;及
  4. 负责处理查阅资料要求及改正资料要求的一方。

我们在日常业务和营运过程中收集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一般而言,资料当事人包括我们的:

  1. 客户;
  2. 承包商;
  3. 求职者;及
  4. 员工。

在资料当事人与我们互动时,我们可能会直接从资料当事人收集个人资料。我们也可能从第三方间接收集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

我们的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列出:

  1. 我们所收集或持有的个人资料的种类;
  2. 使用有关个人资料的目的;及
  3. 有关个人资料可能会被转移给哪类人士。

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将就以下目的而被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

  1. 收集之目的;
  2.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所指之目的;或
  3. 根据条例和其他适用法律的要求或允许之目的。

本网站并不针对18岁以下的人士。如果我们知悉阁下未满18岁,阁下透过本网站提供的任何个人资料将被删除。

2. 透过使用数位平台收集个人资料

在阁下使用我们的数位平台时,请注意某些资料可能会被收集:

不跟踪信号:目前我们的系统无法识别或回应浏览器的「不跟踪」信号。

3. 直接促销

伟易达在阁下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不时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向阁下发送促销资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我们的产品、服务、优惠、促销、活动和项目的资讯。

阁下可以随时透过邮寄或电邮给我们的保障资料主任选择不接收直接促销通讯,联络方式列于本声明末段。对于直接促销之电子邮件,阁下可按照电子邮件中所列出的步骤选择不接收。

4. 个人资料的保安

伟易达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骤并实施内部规则来保障我们持有的个人资料的安全。

个人资料将被安全储存,并且仅限于获授权人员存取。我们在资料传输中采用加密/安全软件。如此传输的个人资料将采用安全的格式,以便其私隐和安全性受到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存取或揭露、意外遗失、变更或破坏。

此外,如果我们委任任何资料处理者,我们采用合约或其他方式来防止传输至香港境内和境外的任何个人资料(i)保存时间超过处理资料所需的时间;及(ii)遭未经授权或意外的存取、处理、删除、遗失或使用。

伟易达的内部资讯科技系统由其内部员工和选定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开发和维护。 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无权存取储存在资讯科技系统中的个人资料,除非在我们员工的监督下对其进行检修。

5. 个人资料的准确性及保留期限

伟易达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步骤,确保我们所持有的个人资料的准确性。

我们保留个人资料的时间不会超过将其保存以贯彻该资料被用于收集目的所需的时间,除非适用的法律和法规要求或允许更长的保留期限。

6. 查阅资料要求及改正资料要求

资料当事人有权根据条例提出查阅资料或改正资料的要求。所有此类要求应透过邮寄或电邮向我们的保障资料主任发出,联络方式列于本声明末段。

对于查阅资料要求,请向我们发出已填妥的查阅资料要求表格,该表格可从此处获得:www.pcpd.org.hk/chinese/publications/files/Dformc.pdf.

我们将在阁下提交请求后的40日内告知结果,如果阁下的请求被拒绝,我们将提供理由。我们可能就查阅资料要求收取合理费用。

7. 第三方网站

我们的网站可能包含第三方经营的网站(下称「连结网站」)的影像和超连结。伟易达不对任何连结网站的内容或连结网站的私隐政策负责。当阁下退出我们的网站并进入连结网站时,阁下应该保持警惕,并细阅他们的私隐声明。

8. 加利福尼亚州居民

VTech Holdings Limited 并不于加利福尼亚州进行业务。然而,若干伟易达关联公司于加利福尼亚州经营业务,具体为VTech Electronics North America, L.L.C.、VTech Communications, Inc. 及LeapFrog Enterprises, Inc.。如需知悉该等业务收集的消费者个人资料及如何使用该等资料,并行使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之私隐权,请参照该等公司于其网站列出之私隐政策(只提供英文版):VTech Electronics North America, L.L.C.(www.vtechkids.com)、VTech Communications, Inc.(www.vtechphones.com)和LeapFrog Enterprises, Inc.(www.leapfrog.com)。

9. 联络我们

如果阁下对本私隐政策声明或我们的私隐实务有任何疑问,阁下可以透过邮寄或电邮联络我们的保障资料主任。

邮寄:
香港新界大埔汀角路57号
太平工业中心第1期23楼
伟易达集团
保障资料主任收

电邮:
privacy@vtech.com

使用条款

2015年8月3日版本

伟易达集团及其属下机构(统称「伟易达」)感谢阁下对本集团感兴趣及浏览本集团网站(下称「本网站」)。下述条款和条件列明管限阁下使用本网站的基本规则。

请细阅此等条款和条件。如阁下不能接受以下条款和条件,请阁下即时离开本网站。

1. 协议

阁下使用本集团网站,即表示阁下同意遵守以下使用条款和条件。阁下每次使用本网站时,当前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将适用。因此,阁下使用本网站时,应检查和查阅自上一版本以来的更改。

2. 修改

伟易达可随时更改管限阁下使用本集团网站的条款和条件,阁下在此等更改后使用本集团网站,即表示阁下同意遵守更改后的条款和条件。除更改条款和条件外,伟易达可随时更改、编辑、删除或修订本网站的部份内容,而不另行通知。

3. 网站内容的使用限制和知识产权

本网站上的资讯、文本、图像、视讯档案、声音及连结(下称「内容」)均由伟易达拥有,并受到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保护。未经伟易达事先的书面许可,阁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展示、分发、修改、演示、复制、再张贴、销售该内容,或基於该内容进行衍生仿制,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任何该内容,以用於公共或商业用途。访问或使用本集团网站,只可用於个人获取资讯、教育及与伟易达沟通的用途。除本条款明确列明者外,伟易达保留本集团网站所有内容的权利、所有权和权益。若违反此等条款和条件,则阁下使用伟易达网站及其内容的权力即告终止,而之前下载及列印的伟易达网站的内容副本必须立即销毁。

4. 商标

本网站展示的商标、标识和服务标记(统称「商标」)为伟易达及其他方的注册及/或非注册商标。本网站或本协议并无任何规定,表示未经伟易达或可能拥有展示商标的第三方的书面许可,向阁下(以默示或其他方式)授予使用本网站展示的任何商标的特许或权利。

5. 网站更新

伟易达概无义务更新、修订或阐明本集团网站上的资讯(包括但不限於财务资讯)。本集团网站上指定的更新或更新日期并不表示本集团整个网站内的全部资讯均被修改或更新。您查阅本集团网站内的资讯时,请谨记该等资讯并不代表该主题的完整可用资讯。此外,随后发生的事件或情况的更改可能导致本集团网站内的现有资讯变得不正确或不完整。本集团网站的任何新闻稿所显示的时间,表示伟易达更改该资讯的最后时间。本集团网站上其他指定日期或更新日期并不表示所保存的新闻稿内载有的资讯在新闻稿首次发布日期之后有过更新。伟易达概无义务更新、修订或阐明之前发布的新闻稿。

6. 使用者评论及其他提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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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责任限制及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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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伟易达有权在任何时间无须通知更改或删除任何内容、暂停或/及终止阁下使用本网站,而无须承担任何关於该改变而引起损失。由於部分地区不允许某些责任限制或排除,故伟易达一切责任以该地区法律所容许。

e. 「电脑」一词在本条款和条件是指电脑、智能电话及所有其他用作连接互联网的设备。

8.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是按照「现状」来提供的,伟易达对其使用、可用性、准确性或表现不作任何明示的或隐含的保证或声明。使用者须自行承担使用或不使用的所有风险及责任,对於网站上显示或下载的内容是否和使用者电脑相容,是否有错误或病毒,伟易达不作任何声明。伟易达任何员工、代理商或代表都无权修改或修订此担保。伟易达拒绝所有其他明示的或隐含的担保,包括但不限於关於本网站及网站内容对某一特殊目的的商业性及适切性。伟易达可以在任何时候对本网站内容作全面或部份的修改或删除,而不另行通知。

9. 连结

伟易达网站可能包含和非伟易达网站的「连结」,非伟易达网站也可能连结到伟易达网站。伟易达对非伟易达网站的内容及实施的政策不负任何责任。和其他网站的连结并不构成或表示伟易达承认或认可该等其他网站。若阁下沿着连结访问其他网站,则须自行承担风险。

10. 产品及服务的可达性

本网站中提供的产品及相关服务也许不能在所有的国家或地区提供。本网站上提供的资讯并不意味或保证任何特定的产品或服务都能在阁下现在所在的区域或将来可能所在的区域提供。阁下应该向伟易达查询其产品及/或服务是否可在阁下的特定区域提供。

11. 终止

除非且直至阁下或伟易达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持续有效。阁下可随时终止本协议,但第3、4、6、7及11条的条文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如伟易达全权酌情认为阁下未能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条文,伟易达可随时终止和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须发出通知,并因而拒绝阁下访问其网站。阁下或伟易达终止本协议后,阁下须从速销毁从本网站下载或以其他方式获得的全部资料及有关资料的副本(不论有关副本是否根据本协议条款或以其他方式制作)。

12. 可分割性

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此等条款和条件或其应用在任何方面因任何理由无效、非法或不可强制执行,任何其他方面的条款或条件及其馀条款和条件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强制执行性,概不在任何方面受到损害。

13. 放弃

伟易达未行使或强制执行任何权利或条款和条件,概不构成其对有关权利或条款和条件的放弃。

14. 法律及法院的选择;电子通讯同意书

除另行指明者外,本网站包含的内容及资讯仅为阁下提供方便而设。本网站由伟易达位於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办事处控制及运作。伟易达概不对任何内容或资讯在其他区域乃属适当或可供使用作出任何陈述。

此等条款和条件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并据此解释。凡因此等条款和条件或阁下访问或使用本网站而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将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非专属司法管辖权管辖。

阁下访问本集团网站或向本集团发送电邮时,阁下即是与本集团进行电子通讯。阁下同意接收本集团的电子通讯。本集团将透过电邮或在本网站发出通知的形式与阁下进行通讯。阁下同意,本集团以电子方式提供予阁下的所有协议、通知、披露及其他通讯均符合有关通讯乃以书面形式提供的任何法律规定。

15. 私隐声明

伟易达承诺保护其网站访问者的私隐。欲了解有关伟易达如何收集、使用或披露讯息的资讯,请查阅本集团的私隐政策声明,该私隐声明藉提述而纳入本使用条款。

16. 完整协议

此等条款和条件的条文及条件构成阁下与伟易达就本网站的使用达成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达成但未纳入本协议的任何协议或谅解。倘本条款和条件与将来发布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或谅解存有任何抵触,概以最新发布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17. 投诉及查询

如阁下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阁下因任何原因希望与伟易达联络,请电邮至webmaster@vtech.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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